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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浙江省房地产估价师准考证领取及考试相关事宜
2010/9/25 11:10:09来源:粤港澳在线 编辑:城市网
  亲爱的考生:
  您好!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10月16、17日两天举行,全国各地区的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准考证打印已经陆续展开,城市学习网整理了相关的信息供考友参考,以下为浙江省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准考证打印/领取时间。
 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,请于10月13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“准考证”等资料,并按“准考证”规定的时间和地点,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(军官证、护照、临时身份证)和“准考证”参加考试。
  详情请点击:浙江省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23日至7月7日
  温馨提示:
  一、应考人员应在每科考试开考前20分钟,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进入考场,在考场清单上签名,并对号入座。
  二、在每科考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以上的应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。考试开始30分钟后,应考人员可以交卷退出考场。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,应考人员不得再交卷退场,应待考试结束时间到时由监考人员当众清点回收后退场。
  三、应考人员进入考场只准携带2B铅笔、蓝色或黑色钢笔和圆珠笔、橡皮、直尺、计算器。不得携带任何书籍、笔记、带有文字的纸张、具备文字储存和音响功能的计算器、商务通、电子笔和各类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座位。
  四、应考人员按规定在答题卡和答题卷指定位置用正楷正确填写(涂)姓名、身份证件号、准考证号,并从答题卷首页取下第5号条形码,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内。漏贴(涂)、错填(涂)责任自负。
  五、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答题要求,并按各试题要求将答题结果填写(涂)在答题卡、答题卷指定位置内,答题结果填写(涂)在试题卷、草稿纸或未填写(涂)在指定答题位置上无效。
  六、应考人员在考试中,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保持考场肃静,不得相互交谈,不得偷看他人试卷或相互核对答题内容,不得夹带换卷、不得在考场内吸烟、随意站立及走动。
  七、考试终了时间到,应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,将所使用的资料整理后分别翻放在桌面上,等候监考人员当众清点回收。待监考人员宣布考生退场时,应考人员应立即退出考场,不得将试卷、答题卷、答题卡及草稿纸带出考场外。
  城市学习网预祝广大考友取得优异的成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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